MY字典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平政院

平政院

官署名,民国三年置,直属大总统。其任务是察理行政官吏的违法行为及审理纠弹案件。设院长一人,监督院务;下设三厅,每厅置评事五人。并附设肃政厅。

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 设置, 是办理行政诉讼的机关,对下列事项行使审理权:一、中央或地方最高行政官署的违法处分,致损害人民权利经人民陈诉者; 二、中央或地方行政官署的违法处分,致损害人民权利,经人民依诉讼法的规定诉愿至最高行政官署,不服其决定而陈诉者。设院长一人,直属大总统,指挥监督全院事务,有事故时,由官等最高的评事代理。下设评事十五人。分设三庭以执行审理权,每庭由评事五人组成,其中须有司法职出身的一至二人。评事分庭由院长决定,但须呈报大总统;分庭后非有特殊情况,一年内各庭不得更调。各庭以评事一人为庭长,由院长就评事中开列,呈请大总统任命,庭长有事故时由本庭官等最高的评事代理。平政院置书记处, 分设记录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科,由书记官分掌各科事务。平政院设总会议,由院长和评事组成,以院长为议长,议决除法令有特别规定外,由院长决定。会议非有全体评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不得开议,非有出席过半数的同意不得议决。平政院初期设有肃政厅,专掌纠弹官吏。民国五年(公元1916年)废。故初期的平政院兼具行政诉讼和弹劾两种职权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掌判

    媒氏的别称。周朝有媒氏一官,掌男女婚嫁等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媒氏》:“媒氏掌万民之判。”注“判,半也。得耦为合,主合其半,成夫妇也。”后代也称媒人为掌判。

  • 兼管奉天府事大臣

    官名。又称“兼尹”。清朝特派管理奉天府之长官。乾隆三十年(1765)设,特简盛京五部侍郎充任。掌理所属二府、四厅、五州、十四县之政事与宗室、觉罗官学。光绪二年(1876),奉天府改由盛京将军兼管,遂裁

  • 京辅副都尉

    官名。京辅都尉府次官,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置一员,从四品。

  • 厂卫监

    诏狱名。明代东厂、西厂锦衣卫镇抚司均设有监狱,系囚无常法,无定制,用刑至为残酷,平民与朝官动辄下诏狱,一入诏狱,多苦辱至死。

  • ①通“率”。西周称诸侯方伯之长。《驹父盨》:“南仲邦父命驹父即南者(诸)侯率高父,见南准夷。”②军队主将、统帅。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: “其三帅者,专行不获。”又《僖公二十七年》: “作三军,谋元帅。

  • 威漠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拟轻车将军等号; 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仍拟轻车将军等号。

  • 賨叟

    三国蜀的地方兵之一。由賨人(湖南、四川一带的少数民族)组成。

  • 显谟阁

    宋朝阁名。哲宗元符元年(1098)建,以藏神宗御制文集。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一度改名熙明阁,同年置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等贴职。南宋复于临安府建。宗阁名。元符元年(公元1098年)建,收藏神宗御制

  • 艺师

    官名。清末内阁印铸局、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农工商部等中央机构之属官。各有专长,分别掌治专门职业。如印铸局艺师专办印铸事务。又农工商部艺师分为一、二等,分别为正六品、正七品。

  • 左警巡院

    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六年(1269),在大都置警巡院,领民事及供需。成宗大德九年(1305),在大都南城分立警巡院。武宗至大三年(1310),改原警巡院为左、右警巡院,秩正六品,隶大都路都总管府。置达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