并州尚书省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晋阳。北齐都邺,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,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,故设,简称“并省”。设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左、右仆射及各部尚书,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。当皇帝驻晋阳时,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京师尚书省职权。由宗室或亲信重臣出任录尚书事及尚书令,主持省务。其各级官员,与京师尚书省同职官员地位相似,而班次略低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于晋阳。北齐都邺,但高氏父子在即位前长期居住晋阳,北齐历代皇帝也常驻晋阳,故设,简称“并省”。设录尚书事、尚书令、左、右仆射及各部尚书,主持并州及其周围地区的事务。当皇帝驻晋阳时,可在一定程度上代行京师尚书省职权。由宗室或亲信重臣出任录尚书事及尚书令,主持省务。其各级官员,与京师尚书省同职官员地位相似,而班次略低。
官名。西汉南北军置军正,诸军出征亦置,军正丞当为其副职。官名,西汉置,佐军正掌执军法。参看“军正”条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拟差遣的一种方式。吏部及转运司每季注拟一次,称集注,又称四时选。宋代注授官员差遣的方法之一。吏部四选,川广定差等注授选人差遣窠阙,每季注集一次,故亦称四时选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典路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。掌王与后的五路。“路”即辂,五路指玉路、金路、象路、革路、木路。北周置典路中士,正二命,典路下士,正一命。属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。
官名。清朝道录司副长官。分掌天下道教之事。天聪五年 (1632) 设,一人,由道官带原品衔充任。乾隆四十一年 (1776) 裁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掌收受锦衣、杂帛衣服及礼仪所需衣物。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; 监门官二人,以司天监官及三班使臣充任。真宗咸平四年(1001),以受纳衣服库并入,始兼掌诸司丁匠及诸军所需衣服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东魏、西魏、北齐、隋、唐沿置。多省称为行台右丞。在行台内职掌同“尚书右丞”。隋、唐时诸道行台只设一丞,左、右任置。唐高祖武德九年(626)省诸道行台时罢。隋视从四品,唐为四品。
即带剑穿履上殿。汉朝皇帝赐予亲信大臣上朝时的特殊待遇。受赐者可以佩剑穿履朝见皇帝。
官名。金置典给署,属太府监。本为勾盾署,明昌三年(公元1192年)更名。掌宫中所用薪炭冰烛,并管官户。以令为主官,旧称钩盾使,从六品;下设丞(旧名钩盾副使)、直长。
武臣的差遣职务。五代时后梁与后周设置,掌宫内治安事务。参见“巡检司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仿《周礼》犬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管理田猎中所用的犬,正二命。下设掌犬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参见“犬人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