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天府少尹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副长官,从四品,不常设。
官名。北宋陪都应天府副长官,从四品,不常设。
官名。突厥世袭官职,位次叶护。
官名。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,助理三卫府之事。五年废。参见“三卫官”。
官署名。金上京设,不常置,掌本京城壁及缮修等事。其长官为提举、同提举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车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(978),分染坊使置。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西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七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宋设此医官,供内侍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 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与总部、比部、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。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,遂罢。
官名。清末外务部榷算司长官,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司事。正五品,奏补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令、丞。掌西部地区诸冶, 领晋阳冶、 泉部、 大、 原仇四局丞。 隶太府寺。隋并入掌冶署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杂造器物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