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军械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都虞司之职官。额设五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
官名,汉置,俸比二千石,位次将军,掌全郡兵马及治安稽查。右辅都尉即右扶风都尉,也就是三辅都尉之一。景帝中元二年改郡尉为都尉,武帝又置三辅都尉各一人。东汉因三辅有陵园,乃复置右扶风都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东晋及十六国汉皆置。为出征军队的主帅。《晋书·孝武帝纪》: “苻坚帅众渡淮,遣征讨都督谢石、冠军将军谢玄、辅国将军谢谈、西中郎将桓伊等距之。”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为户曹参军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道正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亦置于各州,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长官仍为道正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2年)十二月划中东路沿线占用土地的附属区域为特别区,设东省特别行政区长官公署以管理之。行政长官管辖区内的军警、外交、行政、司法各机关。行政长官公署内分设十处:机
官名。北魏置,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,选用才学之士充任。参见“主文中散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中等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