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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理各国事务大臣

官名。清置,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长官。其名称主要有三种:一是总理各国事务亲王、郡王、贝勒。由皇帝特派,无固定员额。二是总理各国事务大臣。特派或以军机大臣兼任,无固定员额。三是大臣上行走。由各部院满、汉堂官中特派,依原品级入直,亦无固定员额。此外还有大臣上学习行走和办事大臣两种名称,前者属见习性质,均不常用。总理衙门初设时,大臣只有三人,以后陆续增加到八、九人至十二人。参见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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