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督仓场
官名。明洪武初置官掌北平等军储仓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迁都北京,以户部司员经理,宣德(1426—1435)后专设户部尚书、侍郎督其事,不治部事。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明置总督仓场一人,掌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,以户部尚书或侍郎充任。清则为“总督仓场侍郎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洪武初置官掌北平等军储仓。永乐(1403—1424)中迁都北京,以户部司员经理,宣德(1426—1435)后专设户部尚书、侍郎督其事,不治部事。遂为定制。
官名。明置总督仓场一人,掌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,以户部尚书或侍郎充任。清则为“总督仓场侍郎”,见该条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清代设置,属于儒学类科目。乾隆十四年(公元1749年)谕饬大学士、九卿、督抚,公举能潜心经学、老成敦厚、纯朴淹通之士,不拘进士、举人、诸生及退休闲废人员,均可推荐。至十六年 (公元175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平政院的长官。见“平政院”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置,为从九品医官阶官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。宋设此医官,供内诗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掾属。《汉书·儿宽传》:“廷尉汤以从史儿宽为之。”
参见“优异佐领”。
指诸侯王。《史记·酷吏列传·张汤》:“若汤之治淮南、江都,以深文痛诋诸侯,别疏骨肉,使蕃臣不自安。”
官制用语。指按照一定礼仪和手续授与官职或名义。任命官员。战国时期,国君任命官员称为拜。汉代称正式任命官员为拜或除。“拜”含有尊重之意,一般属于初任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说:“至拜大将,乃信也,一军皆惊
官署名。简称课税所。元朝太宗二年(1230)置,共分燕京、宣德、西京、太原、平阳、真定、东平、北京、平州、济南十路,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,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。长官为正、副使。
即辞官,解职去官。《史记·范睢蔡泽列传》:“虞卿度赵王终不可说,乃解其相印,与魏齐亡间行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金银珠玉等物,秩从五品,设提点、大使、副使各二员。立于至元二十七年(1290),隶詹事院。至大元年(1308)到至治三年(1323),隶甄用监。天历二年(1329),划隶内宰司。另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