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院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清朝巡抚之别称。
官署名。即御史台,唐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 改,光宅元年 (684) 分左、右肃政台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左、右御史台,玄宗先天元年(712) 废右台。参见、“御史台”。官署名。唐武后改御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“(拓跋纂)后悔过修谨,拜内大将军。”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水”。
详“太医院九科”。
清末京师内外城各巡警分厅所属机构。掌看管违警人犯,查验人犯、物件等事。设巡官、巡长、巡警等员。
武官名。属“骁骑营”,掌分辖营兵。参见“骁骑营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典牧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朝审录囚,复核大理院各裁判厅、局并直隶察哈尔左翼、两广、云、贵刑事民事各案件。置郎中四人,员外郎、主事各四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部掌朝审录囚、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正副各一人,掌马房之事。外衙门之官,间亦任之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,见“总检察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