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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挥同知

官名。明朝始置,为卫的副长官。每卫二人,从三品,与指挥使、佥事同掌卫事,多为世袭,兼有流官。羁縻卫所置,则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。清沿置为土官,设于甘肃、云南。掌所属土兵事务。参见“指挥使”。


官名。明代留守司设此官,掌守御防护。洪武二年,诏以临濠为中都;十四年置中都留守司,统凤阳等八卫,设留守一人,正二品;副留守一人,正三品;指挥同知二人,从三品。掌守卫防护黄陵等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留守司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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