捧日军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官名。① 主簿别称。《宋书·彭城王义康传》:宋文帝元嘉十七年(440)诛主簿孔胤秀等,“胤秀始以书记见任,渐预机密”。②掌管书牍记录之文士。《文选》南朝梁任昉《齐竟陵文宣王行状》: “谋出股肱,任切书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第三等即称“进士出身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二甲赐进士出身。
官署名。宋朝太常寺所属机构,掌收藏南郊所用杂物。
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尼责我”,中书位之一。
学官名。宋朝国子学及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约三十人,设斋长一人,负责表率本斋学生,凡违规矩者,依斋规五等罚纠之,并每月考斋生行艺,记著于籍。宋学校职事名。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学生约三十人,置
官名。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副使兼奉赞神御殿事二人,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。
东汉对殷(商)后孔安的封号,后又改封为宋公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卫公、宋公。本注曰:建武二年,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;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。十三年,改常为卫公,安为宋公,以为汉宾。在三公上。”
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汉制,凡诏丞相诣廷尉诏狱,不论有罪与否,受诏后即须自裁。有时皇帝虽不明令处死,只遣尚书令赐酒十石,牛一头,受赐的丞相便须自杀。其后历代凡大臣有罪,为顾全其体面,往往赐死,令其自杀。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