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旗官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>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奉持步马队标旗。炮队不置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标,掌军中旗帜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>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标一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奉持步马队标旗。炮队不置。
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各标,掌军中旗帜。
官名。突厥阿史那氏子弟。
官署名。元置,掌琢磨之工。见《辍耕录·公宇》、《元史·百官四》。
官名。清初设热河副都统,乾隆四十四年(公元1779年)始改设都统,除掌管热河围场事务之外,兼管热河地区(今属内蒙古自治区,一部份属河北省)蒙古人民事务,驻扎热河。其衙门有随同办事理藩院司员一人,刑部司
官署名。金朝于中都设。掌市场管理,包括平物价、检查度量权衡、百货估价等。辖有司吏四人,公使八人。官署名,金朝中都置。掌平物价,察度量权衡之违式、百货之估值。其官有令,正八品。丞,正九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
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洪范·五行传》说:“时曹共政教。”为主时节之吏。
官名。又称分巡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掌刑名之事,其再兼某衔者,则更兼管其事。明朝初制,恐守令贪鄙不法,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。后罢试佥事,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,以按察司副使,佥事分司之。渐增至六十九道,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积庆宫长官,总理积庆宫军民之政。下设副使、太师、太保、侍中等职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寝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舆之佐。协掌舆辇、伞扇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(
官名。春秋战国齐、秦等国置。掌农事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: “垦草仞邑,辟地生粟,臣不如宁武,请以为大田。”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田律》:“禀大田而毋(无)恒籍者,以其致到日禀之,勿深致。”官名,也称大
官名。三国蜀置,职掌与镇南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 后主延熙五年(242),加拜庲降都督马忠为此,驻南中。晋定为第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金章紫绶,升为一品。十六国后燕、北燕亦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