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举诸司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属官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
官名。南宋国史院属官,以内侍省官充任,掌国史院杂务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所置献、昭、乾、定、桥五陵台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。参见“陵台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陵台令之贰,与令共掌守卫陵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诸陵台》。
见“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”。
即“主客郎”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天禧四年(1020)置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三品以下官领其事,则称管勾或权判。
武官名。南宋置,为统制的佐官,地位在同统制之下,见“统制”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统兵长官之一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改左万骑营为左龙武军置,初一员,肃宗乾元二年(759)增为二员,正三品,掌领左龙武军,宿卫京师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,主持考试事务。
官名,也称木正,汉置,掌林木选材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·蜀郡》:“严道(县),有木官。”官名。西汉时蜀郡有木官,在严道县。
官名。隋朝诸州掌祆教事务官,雍州视从七品,诸州二百户以上所置视从九品。
官名。见“太子厩牧署典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