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医药饮食
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幕职名。宋置,见“点检医药饮食”。
禁内之臣。指宦官。《汉书·五行志》: “阙在司马门中,内臣石显之象也。”《宋史·真宗纪》:“禁内臣出使预民政。”1、国内之臣,辖内之臣。《春秋·谷梁传·庄公二十三年》:“祭叔来聘,其不言使,何也?天子
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署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内率府。
武举别称。宋代称武科为右科。参见“武科”。
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五品下,称徳和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女官名。南宋初置,掌知尚书内省事。
①官名。主刑罚狱讼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“皋陶为大理,平民各伏得其实。”春秋晋、齐、卫诸国皆置。秦汉称廷尉,西汉景帝中元六年(前144)至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、哀帝元寿二年(前1年)、东汉献帝建安
官员任用类别之一。充即充当,是近于一种特派式的任用。唐自开元以后此种任用多见于史。如开元三年(公元715年)以光禄寺卿马怀素与左散骑常侍褚无量并充侍读;开元二十二年(公元735年)遣张九龄充河南开稻田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之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。掌京师刑、民案件审判,于重罪为二审,轻罪为终审。置厅丞一人,下设刑、民两科,各置推事六人,分掌所辖刑、民案件。设典簿厅,置典簿二人,主簿四人
官名。南诏官,小府副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