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点司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沿置不改。
官署名。全称“开封府界提点司”。北宋真宗景德二年(1005)置,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、兵民,肃清贼盗,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。设提点、同提点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属吏有勾押官一人,典七人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沿置不改。
官名。清朝职官之一种,即尚未实授之前锋侍卫。亦有额定人数。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掌理渡口。官名。掌管渡口桥梁。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:“(椒丘訢)过淮津,欲饮马于津;津吏曰:水中有神。”《列女传·辩通·赵津女娟传》:“初,简子南击楚,与律吏期;简子至,津吏醉卧
①官名。传说尧时置。百官之长。《尚书·虞书·舜典》: “纳于百揆,百揆时叙。”孔安国传:“揆,度也; 度百事,总百官,纳舜于此官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刘昭注: “《古史考》曰: ‘舜居百揆,总领百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于各镇,往来京都传递信息,往返乘驿马。高欢尝自队主转此。见《北齐书·神武纪上》。北魏镇府僚属。掌送信函。《北齐书·神武帝纪》记北魏时“神武自队主转为函使。……为函使六年,每至洛阳,给令史麻
即“尚虞备用处”。官署名。清初置,又称尚虞备用处或黏竿处。“虞”在古代为掌山泽之官,或假借作“娱”。本处的职掌,主要是日常协助侍卫处与护军营护卫皇帝,并备皇帝出巡时偶作“垂钓”的承应事务。初设侍卫领班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统领本路军兵。设都统、副都统领司事。太宗天会七年(1129)置于东京曷苏馆。章宗明昌四年(1193)废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工兵科军士以下之补充,工程队常备、续备、后备官兵之册籍,以及军用水陆交通、陆军工程、测量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四贵姓中地位最高的呼延氏(一译作呼衍氏)充任,与右日逐世为辅相。汉时匈奴王号名,位在国君单于下百官上,不统百官,掌一部之众。《后汉书·孝安帝纪》:“南匈奴左日逐王叛,使匈奴中郎将马翼讨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崇德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清末国子监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协掌文庙、辟雍典礼事。二人,从六品,奏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