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国秦称官长的助手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置吏律》: “啬夫之送见它官者,不得除其故官佐、吏以之新官。”
官名。辽朝北、南两枢密院中丞司之长官。下置左、右中丞、侍御等职。
官名。隋文帝开皇十年(590)行军总管杨素平江南时曾置,以来护儿为之。唐初缘边军镇,每千人置一员,任期二年。官名。隋唐皆置,为武官。唐代军镇,五百人有押官一人,千人有子总管一人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下·
即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,参见“第三领民酋长”。
官名。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,二十四员,以主神御之物,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,任满十二年授官。杂任职名。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,以主神御之物。凡任掌座满十二年,皆授官。
官名。宋代殿前司步军有此官,掌执仪仗。《宋史·职官六·殿前司》:“步军有御龙直、骨朵子直、弓箭直、弩直及天武以下诸军指挥。”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一人,正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正六品。循序升补左善世,缺出由右阐教升补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凉置。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,并可率军出征。参见“太府”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清吏司之一。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原北平部而置,设官及职掌均无变化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,改户部十二清吏司为四清吏司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。永乐元年(1403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