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内品
官名。宋朝内侍省置,位在后苑散内品之上、北班内品之下。
宦官职名。宋内侍省置。
官名。宋朝内侍省置,位在后苑散内品之上、北班内品之下。
宦官职名。宋内侍省置。
官名。见“都城所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。参见“行在六部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吏治类科目。开元二十三年(公元735年)诏举,刘璀等二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①北齐隶太子门下坊,设内直监二员、副直监四员。隋朝改名内直局。② 隋初改殿中局置,隶门下省,设监二员、直长四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尚舍局,隶殿内省。参见“殿中局”。官署名。(1)北齐置
西夏官位。枢密位之一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宋朝主管官员带“提点” 衔的各种机构简称。为提点在京寺务所、提点中太一宫所、提点建隆观所等。
官名。北齐于光禄寺置宫门署,主诸门钥之事。有仆射六人以司其事。
监狱名。明清设置,由司狱司司狱一人专管,掌罪囚籍录。主要关押京师及附近州县徒罪以下案犯,并掌管刑部所送流徒人犯的收押和发遣等事。
官名。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。顺治十一年(1654)设,满州、汉军各一人,后改满、汉各一人。掌督捕逃人事。康熙二年(1663)改隶兵部。三十八年,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,遂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