斋谕
宋朝学校职事名。仁宗庆历(1041—1048)中,太学始设,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,执行学规和斋规。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,皆置。
宋学校职事名。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学生约三十人。北宋庆历间,始于太学设置斋谕。元丰二年(公元1079年)后,太学各斋设置斋长、斋谕各一人,均选学生担任。斋谕协助斋长,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。
宋朝学校职事名。仁宗庆历(1041—1048)中,太学始设,协助斋长率导本斋学员,执行学规和斋规。后各类学校分斋教学者,皆置。
宋学校职事名。宋代各类学校都分斋教学,每斋学生约三十人。北宋庆历间,始于太学设置斋谕。元丰二年(公元1079年)后,太学各斋设置斋长、斋谕各一人,均选学生担任。斋谕协助斋长,督率本斋学生执行学规和斋规。
官署名。晋朝置,《晋书·徐广传》: “(徐广)除秘书郎,典校秘书省。”一说晋朝称秘书寺,至南朝梁终改称秘书省,与尚书、中书、门下、集书并称五省。设秘书监为长官,领著作省,掌管国史的修撰及管理中外三阁图
明朝专指因事故谪贬罢免的官吏。凡因亲属处以极刑,或老疾不赴任所,或本人犯有笞、杖、徒、流之罪,或对上述诸事隐而不报者,均以事故谪免。
见“华文阁”。官名,宋宁宗庆元二年(公元1196年)置。位在学士下待制上,为贴官。只供侍从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。参看“华文阁学士”条。
①官署名。唐朝将作监下属机构,置于王屋(今山西王屋),掌采伐材木,有监、副监、丞、监作等属。②官名。唐朝将作监就谷监长官,置一员正七品下。官署名和官名。见“百工监”。
官名。清朝五品太监之衔名。充敬事房总管。雍正四年(1726)原定从四品总管为此衔,后改五品,太监品级亦不再分正从。宦官官名。清置。见“总管太监”。
西夏语官名。西夏置,职掌不详。《宋史·夏国传下》记元丰六年(公元1083年)有“谟箇咩迷乞迂”。谟箇为咩迷乞迂的官称。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三五○“元丰七年十一月”条下译作“摩格”。
官名,汉魏时东方不弥国置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东行至不弥国百里,官曰多模,副曰卑奴母离,有千余家。”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次官,各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
左都督的省称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朱然传》:“(孙)权与蜀克期大举,权自向新城,(朱)然与全琮各受斧钺,为左、右督。”都督,统军大将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诸侯国置。后宫宦官之长。掌后宫政令。《礼记·月令》: “命奄尹、申宫令、审门闾、谨房室,必重闭。省妇事,毋得淫。”郑玄注:“奄尹,主领奄竖之官也。于周则为内宰,掌治王之内政宫令。”官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