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岳
刺史等地方长官的别称。《晋书·周访传》:“二君皆位至方岳,功名略同。”
刺史等地方长官的别称。《晋书·周访传》:“二君皆位至方岳,功名略同。”
官名。三司次官。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(927)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,权判三司事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(976)沿置,以员外郎以上历河东、河北、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、浙、江、湖等六路发运使充任; 盐铁、度支
周朝执事官吏通称。《利簋铭》:“锡有事利金。”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“文王诰教小子、有正、有事,无彝酒。”
官名。汉代将作大匠的属官有主章长及丞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掌凡大木也。”章指大木,供建筑之用。
辽朝北面官类名。辽兵制,凡有大的军事行动,皆由朝廷临时任命大员统领,设衙治事,统称北面行军官。有行枢密院、行军都统所、行军都押司、行军都部署司、先锋使司、先锋都统所、左翼军都统所、右翼军都统所、中军都
官署名。清朝翰林院所属机构,为庶吉士学习场所。初隶内弘文院,后改入翰林院。掌教习庶吉士满、汉文课程。设教习,满、汉各一人,由吏部开列掌院学士、内阁学士题请皇帝钦派,或于大学士、尚书、侍郎内特简,称“大
官署合称。明洪武六年 (1373) 于礼部下置总部、祠部、膳部、主客四部,称礼部四属部。属部分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各三人。十三年改每属部主事各一人。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。二十九年,改四属部为仪制
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。(1)设于大理院书记厅、高等审判厅书记厅和高等检察厅书记室,分别主管本厅、室事务。(2)设于审计院书记室,主管本室事务。(3)设于海军总司令公署,为上、中校或相当文官。国民党政府于
见“显文阁”。官名,宋度宗咸淳元年(公元1265年)置,位在学士下待制上,掌侍从,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显文阁学士”条。
官名。清朝侍卫处高级官员。次于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二品,食三品俸。无定员,由特恩补授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侍卫亲军,以宿卫扈从。武官名。清置,属侍卫处,秩从二品,无固定员额,掌供宿
官名。即左散骑常侍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散骑常侍。官名。唐置,属门下省,见“侍极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