旗务科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京外各旗营官弁之升迁、调补、委署、更名,各旗员世爵、世职之承袭,各旗营军政人员之叙功、仪处、休致、请俸、告退、养赡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京外各旗营官弁之升迁、调补、委署、更名,各旗员世爵、世职之承袭,各旗营军政人员之叙功、仪处、休致、请俸、告退、养赡等事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,辽朝置。辽朝官府,分北院和南院,各置大王一人,称北院大王(或北大王)和南院大王(或称南大王),南院大王分掌部族军民之政,主理民。知南院大王事为南院大王之佐官,佐南院大王掌部族军民之政,主理民。北
官名。元至元十三年(公元1276年)置,属宣徽院,秩从六品。十九年(公元1282年)升从五品。掌沙糖、蜂蜜煎造及方贡果木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以达鲁花赤一人监临之;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诸侯依时贡朝天子以示臣服。《礼记·乐记》:“暴民不作,诸侯宾服。”
府的等级之一。元制,直隶于省的府称为直隶府,与路居于同等的地位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金中大夫锻工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。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。其职权与把总相同,但品秩、俸饷略低,只正九品。武官名。清置,见“外委千总”。
交通部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十一月二十三日公布的《邮运航空处章程》规定,其职任为掌理全国邮运航空事务,所掌具体事项为规划全国邮运航空线,经营邮运航空事业,筹画并办理
官名。西汉中书谒者仆射省称,为中书谒者令之副,隶少府。由宦者担任,与中书谒者令同掌诏令章奏之传达。《通典·职官三》: “汉武帝游宴后庭,始以宦者典事尚书,谓之中书谒者,置令、仆射。”元帝时有中书仆射石
官名。北齐置。属太子门下坊斋帅局,员二人。负责东宫侍卫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兵员调查征募,兵役宣传奖惩,在乡军人的管理,出征军人家属的优待,防空及救护,保安,军事征用、兵要地图调查。因与县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