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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历所
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门下省编修院,掌修日历。神宗元丰四年(1081) 归史馆,五年改属秘书省国史案。以著作郎、著作佐郎领之,会集宰执时政记、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书修撰日历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,改隶门下省国史院。绍圣二年(1095),还属秘书省。南宋高宗绍兴元年(1131),改为修日历所。四年,改为史馆。十年,改名国史日历所。


官署名。宋代置,隶秘书省。由著作郎与著作佐郎掌管,以宰执时政记、起居郎与起居舍人起居注所记之事会集修撰。原隶门下省编修院,专掌国史、实录,修纂日历。元丰四年(公元1081年)废编修院归史馆。次年改革官制,改属秘书省国史案。六年(公元1083年)诏秘书省正副长官不得参预著作修纂日历之事,进书须系衔,以防漏泄,如旧编修院的规定。元祐五年(公元1090年)改国史案置国史局,专掌国史、实录,编修日历,改隶门下省。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,诏日历所还属秘书省。绍兴元年(公元1131年)改名修日历所,命本省正副长官一起修纂。三年(公元1133年)命宰相提举,侍从官修撰,改称修史日历所。次年,又改称史馆。十年(公元1140年)命依旧制并归秘书省国史案,以著作郎与著作佐郎修纂。旋又改名国史日历所,并修《神宗、哲宗宝训》。隆兴元年(公元1163年),诏编类圣政所并入日历所,依旧以宰相提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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