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班局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著帐官。掌御前侍应等事,属著帐郎君院,置本班郎君等职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著帐官。掌御前侍应等事,属著帐郎君院,置本班郎君等职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晋于县置录事史,北魏改称录事,地位在县主簿之下。北齐沿置。北周与隋代县无录事,唐代复于县主簿下置录事。宋以后县唯置主簿,无录事。参见“录事”。
官署名。宋置,为招抚使的官署,简称招抚司。宋招抚使不常置,宋太宗时李顺起义,特设川峡招抚使,掌招抚讨伐之事。北宋末年对金战争中,有时在金的统治区设招抚使或招抚处置使,负责收复失地,如张所曾任河北西路招
即“质子”、“任子”,三国时始连称。《三国志·卫传》裴松之注引《魏书》: “时关西诸将, 外虽怀附,内未可信,司隶校卫钟繇求以三千兵入关,外托讨张鲁,内以胁取质任。”三
官名。 吐蕃副相, 曰论茞扈莽, 置一人, 与大相、都护、内大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、副整事、小整事共任国事。
亦称特简、简授、简补、简放。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官缺补授方法之一。指凡不经开列,由皇帝特旨而授官之例。在京京堂以上、在外道府以上各缺经本衙门或吏部具题,带领引见奉旨补授。
清朝八旗之组织单位,五“牛录”为一甲喇。又作“札兰”。“札兰”意为“队”。参见“牛录”、“甲喇额真”。
官制用语。北宋初年,命武臣遥领未统一地区州府防御使、团练使、刺史,号称遥郡。后用为武臣叙迁阶官,皇城使转遥郡刺史,遥郡刺史转遥郡团练使,遥郡团练使转遥郡防御使,遥郡防御使转防御使。领遥郡者仍带原有阶官
官名。秦汉县级行政机构属吏,职掌刑狱。十六国前秦郡置。北朝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从七品下。北齐大理寺置二人。隋朝大理寺所属,增至八人。官名,秦汉两朝于县设此官,掌佐县令主刑法罪犯事,位在狱史
王名。汉时匈奴有屯头王。《史记·卫将军骠骑列传》:“荻屯头王、韩王等三人,将军、相国、当户、都尉八十三人。”
蒙古语,意为“使臣”,异译“乙里只”、“额勒赤”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