札里赤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书写圣旨者”,掌书写大汗、皇帝口述圣旨。
吏员名。蒙古语,“札里”意为圣旨,“赤”意为者。由怯薛(番直宿卫)人员充任,掌书写皇帝口述圣旨。
蒙、元怯薛执事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书写圣旨者”,掌书写大汗、皇帝口述圣旨。
吏员名。蒙古语,“札里”意为圣旨,“赤”意为者。由怯薛(番直宿卫)人员充任,掌书写皇帝口述圣旨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年 (1369) 于太子东宫六局分置,各一人,以宦官担任。二十八年定为正五品。掌侍服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织染之事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见“印票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。又作“会计司”,详“会计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初,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。太宗淳化五年(994) 改称,以京朝官充任。掌印经史及其他书籍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省。南宋复置。官名。宋初国子监有印书钱物所,淳化五年(公元994年)改置书库监
即五等爵: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详“五等爵”条。
官名合称,汉置,即郡邸长与郡邸丞。长为正职,丞为副职,掌诸郡在京师之邸。参看“郡邸长”、“郡邸丞”条。官名。西汉大鸿胪的属官有郡邸长及丞。郡邸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颜师古注:“主诸郡之邸在京师者也。”
满语官名。清入关前所设之职官。又称“都堂”。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 (1615),共十人。“扎尔固齐”,满语意为“理事官”、“断事官”,故又称“理事十大臣”。与“理事听讼大臣”五人共同佐理国政,凡诉讼之事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以知枢密院事张浚充任,置宣抚处置使司于秦州,掌川陕、京西、湖北路宣抚之事,许以便宜行事,设属官如宣抚使。后设副使佐之,又设参议官专掌措置财用。官名。见“宣抚使司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子属官,正八品,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