枢密副使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崇政院副使置,为枢密院副长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。南宋复置,正二品。辽北、南枢密院皆置,位知枢密院事之下。金朝从二品,章宗泰和四年(1204)一度置二员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二员, 为枢密院实际长官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)后定为从二品,官阶低于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。
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为枢密院的副长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辽为南枢密院的佐官,地位在知枢密院事之下。
官名。五代后唐庄宗同光元年(923)改崇政院副使置,为枢密院副长官。宋初因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以同知枢密院领其职。南宋复置,正二品。辽北、南枢密院皆置,位知枢密院事之下。金朝从二品,章宗泰和四年(1204)一度置二员。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置二员, 为枢密院实际长官。至元二十八年(1291)后定为从二品,官阶低于知枢密院事、同知枢密院事。
官名。宋、金、元置,为枢密院的副长官。见“枢密院”。辽为南枢密院的佐官,地位在知枢密院事之下。
指皇帝的祖母。《汉书·文三王传》:“梁平王襄,母曰陈太后,共王母曰李太后。李太后,亲平王之大母也。”注:“师古曰:大母,祖母也。”大,通太。共王为李太后子,平王为共王子。《旧唐书·宪宗皇后郭氏传》:“
官名。即左尚令。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右监门率副贰,员二人,正五品上。唐朝复置,为太子右监门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崇掖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又改右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本路税赋钱谷、仓库出纳、权衡度量之制。置于太原。长官为转运使,秩正三品。下设同知转运使、副转运使、户籍判官等职。参见“转运司”。
禁军名。后晋置,《五代会要·京城诸军》记后晋天福六年(公元941年)八月改奉德两军为护圣左右军,为禁军中的两军。
爵名。参见“开国伯”。爵位品。南朝梁始置,与开国郡伯同为四品。陈制同梁。北魏开国县伯秩三品。北齐亦置,秩与散县侯同为三品。唐制开国县伯秩正四品上,食邑七百户。
掌管编写史书的机关,即史馆,详见“史馆”条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清朝内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清中期以后设立。掌收发“红本”(即经皇帝用红笔批示的奏章)。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内委员理事,无定员。起居注馆咨送揭帖和各地咨送内阁饭银,亦归
见“上都柴炭局”。
警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地方警察厅,掌督察所属消防警察及消防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