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宣统三年(1911)改隶军学处。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,教科书之审定,经费、房舍、图书、器械之管理,学生之招收、考试、毕业、出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光禄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,各署正一人,署丞一人,品
县令、县长的合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县令、长,皆秦官,掌治其县。万户以上为令,秩千石至六百石。減万户为长,秩五百石至三百石。“《后汉书·孝顺帝纪》:“且冻羌寇三辅,杀令长。”《后汉书·朱穆传》
①官署名。辽朝改太府寺置,属南面官,职掌不详。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,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。以监、少监为正、副长官,辖左藏库、右藏库、支应所(又作支承所)、太仓、酒坊、典给署、市买司等
工厂检查人员培训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属实业部工厂检查委员会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四月二十四日公布的《工厂检查人员养成所规则》规定,工厂检查员应行训练的事项为:工厂工人各项统计的训练,工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司约下士二人,掌卷契文书之法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司约中士,正二命;司约下士,正一命。隶属于秋官府掌朝下大夫。
有爵命之家。依其爵位等级,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。《汉书·食货志》:“令命家田三辅公田。”颜师古注引韦昭曰:“命谓爵者,命家,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,令得田公田,优之也。”
官名。1、为“签书枢密院事”的简称。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,该官之名自此始。元丰新官制行,罢之。元祐初复置。见宋孙逢吉《职官分纪十二·签书院事》。2、为“签书判官
官名。唐朝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 改右尚方令置,为右尚署长官,二员。初为正八品下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升从七品下。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。参见“右尚署”。
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,凡公务员总考绩在二等者,可予晋级。一般是升级不晋等,如委任十二级, 可升为委任十一级,荐任五级可升为荐任四级。抗战期间又规定,公务员考绩总分在八十分以上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