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通进银台司置,掌接受中书、枢密院所下宣敕,登记后颁下,设发敕官三人,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承受中书省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,登记后宣布于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进奏院》。
官名。吐蕃官,即内大相,置一人,与大相、副相、内副相、小相、整事大相等共任国事。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左领卫长官,位大将军上,一员,从二品。掌宫禁宿卫,凡翊府之翊卫、外府射声番上者,分配之;凡分兵主守,则知皇城西面助铺及京城、苑城诸门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
内务部直辖机关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二月设置,掌编订礼制事宜。设会长一人,由内务总长选任;会员若干人,由会长聘任或委任。
官名。又称分巡道。明清道员之一。主掌刑名之事,其再兼某衔者,则更兼管其事。明朝初制,恐守令贪鄙不法,于各布政司所属设试佥事。后罢试佥事,改设按察分司四十一道,以按察司副使,佥事分司之。渐增至六十九道,
① 官署名。(1)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置,掌刑罚,处治犯罪,并参预撰定刑律。长官为中大夫,置二员; 有上士二员,统中士、下士若干。(2) 即尚书省刑部头司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 改,肃宗至德二载
官名。掌制皮革。见《礼记·祭统》。
军官名。民国时陆军统领一旅的军官称旅长。在团长之上,师长之下。军官名。北洋政府始置,改清末新军的协为旅,协统领改称旅长,以少将充任。国民党政府沿置。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明令全国军队废除旅一级
官名。辽置,为黄龙府的长官,属南面大蕃府官。重熙十三年(公元1044年),耶律瓯里斯曾任此职。其下设同知、判官。所辖有黄龙府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与黄龙府学(有博士、助教)。金天眷三年(公元1140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