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直长
官名。唐朝诸军卫置。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
官名。唐朝诸军卫置。宋朝仅存空名,未尝除授。
官府文书名。又称宣札。即宋朝颁给军校的委任状。持此可依照恩例升补官职。即“宣札”,见该条。
即“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掌印总统大臣”。
官名。清末典礼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设。八人,简任。襄同学士讨论典礼,参订章制。
官名。明置,掌收宣课司的税。明制,以在京所设官店为宣课司,以大使掌其税收,称宣课司大使,从九品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·宣课司大使》。官名。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使,于正阳门外、正阳门、张家湾、卢沟桥设宣课司
官署名。太平天国官爵不分,前期诸王都设置一套大体相同的王府机构,以处理国家政务。翼王府设官如下:翼殿六部尚书,掌理政务,每部一人,计六人。承宣,掌发号施令,有翼殿左一承宣、右二承宣至左二十三承宣、右二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库伦理事官”。
官名。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。尚书省工部置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升从五品,相当于后来的郎中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,协掌部事,成为工部次官。唐朝沿置。高祖武德七
官署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 置。设监察御史七人。南京都察院亦置,设监察御史二人。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,文思院,都知等监,兵仗、鞍辔、抽分竹木各局,僧、道录司,在京府军等五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南齐书·魏虏传》:“又置九豆和官,宫城三里内民户籍不属诸军戍者,悉属之。”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。
官名。即“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