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人司
官署名。金朝置,隶属户部。设主事,秩从七品,同户部员外郎分掌曹事,兼提控编附条格、管勾架阁等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,隶属户部。设主事,秩从七品,同户部员外郎分掌曹事,兼提控编附条格、管勾架阁等。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掌唐兀军(又称河西军)三千人,置司于大都丽正门内。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辖九千户所。官署名。唐兀是蒙古语党项一词的音译
清朝以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为大宗,其直系子孙称宗室,其伯叔兄弟的旁支子孙则称觉罗。宗室系黄带,因称“黄带子”; 觉罗系红带,称“红带子”。清朝制度,奉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,称其直系子孙
见“出使大臣”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用为医官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年二(1112)重定医阶官,换为翰林医正。医官寄禄阶。宋置,政和二年(
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专司盐务与茶法。雍正五年(1727)置四川驿盐道一人,停粮道兼理之责。乾隆二十五年(1760)专司盐茶,设一人。宣统二年(1910)裁。官名。清代于四川等省置盐茶道,掌盐茶事务。宣
官库名。见“西染色库”。
官名。隋朝光禄寺掌醢署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下,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升为正七品。唐朝沿置,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供醯醢之属而辨其名物。北宋初存其名,极少除授。明洪武八年(1375)改光禄寺为光禄司,置为
官署名。① 见“营缮清吏司”。②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原工部营缮司改设,归併巡警部警保司工筑科。掌督理本部直辖土木工程,稽核京外官办土木工程及经费报销,保存古迹,调查寺庙等事
七校尉,简称七校,详见“七校”条。
官名。即礼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礼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礼部尚书为司礼太常伯,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礼部尚书》,参看“礼部尚书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