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清吏司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郎中满、汉各一人,员外郎满二人、汉一人,主事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三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。简称江苏司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,分江南清吏司设。掌核江苏刑名,并兼理江南道御史、江宁将军、京口副都统、漕运总督、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、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。设郎中满、汉各一人,员外郎满二人、汉一人,主事满、汉各一人,经承三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,遂裁。
官名。唐朝司农寺所领诸汤监次官,各置一员,正七品下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用为医官阶官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七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年二(1112)重定医阶官,换为翰林医正。医官寄禄阶。宋置,政和二年(
官名,又名都官从事,汉置,属司隶校尉,掌察举百官犯法者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都官主洛阳百官朝会,与三府掾同。”中兴以后,专令掊击贵戚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四·司隶校尉》。
即“巴牙喇纛章京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属著帐郎君院。统领祗候郎君。下辖左、右祗候郎君班详稳司。 置详稳、 直长、 闸撒狘、 拽剌等职。辽著帐郎君院分司之一。其官有祗候郎君班详稳、祗候郎君直长、祗候郎君闸撒狘,统领所
官名,战国时齐置,掌接待四方宾客。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:“(齐威王)以髠为诸侯主客。”
官名统称。南宋榷货务都茶场、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。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、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扬》说:“官量田佃。”(《三代《九·二五·一)《柞钟》说:“五邑佃人事。”(《文物》1
官名,汉置,职如县丞,佐令或长治本道。凡县主蛮夷曰道,满万户置令,不满万户置长,皆置丞,佐令或长,为之副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皇帝亲行南郊大礼临时设置,以参知政事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