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州盐使司
官署名。金朝七监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深州及宁津县。行盐地面为河北、河南等地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沧州盐旧课一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二百七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。
官署名。金朝七监使司之一。掌食盐产销。设在深州及宁津县。行盐地面为河北、河南等地。设使、副使领司事,秩正五品、正六品。下设判官、管勾、同管勾、都监、同监、知法等官。沧州盐旧课一百五十三万一千二百贯,章宗承安三年(1198)十二月增至二百七十六万六千六百三十六贯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六品下武散官。北宋初沿置,为正六品武散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官名。唐置,正六品下,为武散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翼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明清指经筵讲官、日讲官等,即为皇帝进讲经史之官员。参见“经筵讲官”、“日讲官”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兵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于南京复置。设尚书一人、右侍郎一人。其属司务厅,司务一人,武选、职方、车驾、武库四法吏司,各郎中一人,职方、车驾二司各员外郎一人,
即“精奇尼哈番”。
①官署合称。即隋朝盐池总监所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,各置监、副监及丞。②官名合称。即隋朝盐池总监所管东、西、南、北面等四监长官,视正八品。
官名。新莽末更始政权置。东汉亦置,汉碑有记载,为封国所置三老,职掌同三老。《后汉书·刘玄传》: “悉拜置诸将,以族父良为国三老。”参见“三老”。官名。汉代在郡国县乡置三老,在郡为郡三老,在王国为国三老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(1166)置,以参知政事兼任,为国用司副长官,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(1204)复置,仍以参知政事兼,员二人。参见“国用司”。官名。宋置,为国用司的副长官,见“国用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 ,始于诸节度州置,以京官充任,掌助理郡政,总领诸案文移,凡郡事皆与守倅通签书。徽宗大观二年(1108),改为司录参军。南宋高宗建炎元年(1127),复旧名。临安府
官名合称,即廷尉左监和廷尉右监。秦置廷尉监,汉分左、右,掌逮捕罪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廷尉,秦官,掌刑辟,有正、左右监,秩皆千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