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曹参军、行参军
官名。见“公府法曹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法曹”。
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、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实业局,见该条。
参见“太子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属大司马。新莽及更始政权均置。更始时以陈遵为大司马护军,与归德侯刘飒俱使匈奴。参见“护军”。官名,为大司马属官,掌护卫。秦朝和西汉初期称护军都尉,哀帝元寿元年改称司寇,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(见《
即“惕隐”。
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左罴卫长官,置一人。
官署名。辽朝南面官,掌崇德宫汉人军马之政令。亦称“崇德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边境疆界的守备。《周礼·夏官》: “掌疆,中士八人,史四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。”贾公彦疏:“按其职阙,虽未知其事,盖掌守疆界,亦是禁戒之事,故在此也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胥附中大夫的副职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于仲文传》:从父弟玺,“起家右侍上士,领右羽林,迁小胥附。”参见“胥附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,以散骑常侍一人为学士者充任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通典·职官十五》说:“两汉有决曹、贼曹掾,主刑法。历代皆有,或谓之贼曹,或为法曹,或为墨曹。”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二十四曹参军,其后又置墨曹,设墨曹参军。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