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部监医正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一人,正八品,奏补。掌本部南、北二监人犯医疗事。
官名。北周置为东宫官属,选用文学之士,侍奉太子读书。唐太宗时晋王府置,及为太子亦置,后时有废置。无常员,掌讲导经学。宋英宗治平三年(1066),神宗升储,置一人,以他官兼任,掌讲读经史。南宋沿置,正七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辖熊军。辽多以凶禽猛兽名军,熊军即其一。设详稳等职。
官名。隋置,掌车驾出先驱后殿,昼夜巡察,执捕奸非,烽候道路;巡狩师田,则掌其营禁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
即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、“燕京行中书省”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户曹”。
官名。或说西魏置为尚书省膳部长官。北齐置为都官尚书所辖膳部曹长官,六品上。隋朝改置膳部侍郎、膳部郎,唐朝复称郎中,从五品上,为礼部膳部司长官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膳大夫、司膳郎中,寻各复旧。五代
见“翊卫府”。官名。宋置,掌侍卫,为翊卫府属员,位在中郎上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三卫官》。
官名。明制大理寺左右寺下置,二人,后革一人,从六品。为寺正之副,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。
八旗官学名。汉军旗每旗设立一所,每佐领下各选一、二人入学,学习满文。特派参领八人掌稽察事务,清文教习十六人,弓箭教习无固定员额,掌教学生。
即“博尔赤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