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统称。即宋朝入内内侍省都都知、都知、副都知、押班、内东头供奉官、内西头供奉官等宦官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县政府的佐治人员。依照民国十八年(公元1929年)九月内政部判定的《县政府办事通则》的规定,其办公处为秘书处,掌理机要,总核文件,承办职员进退,典守印信及办理其他不属于各科的事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设。为军事参议院成立前的暂设机构。三年,改属军咨府。官署名。清置,为军事参谋机关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军咨府》:“宣统元年,以立宪大纲皇帝统帅海陆军,别建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左牝署”。
官名。西魏,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职掌参见“乡伯中大夫”。
见“内三院学士”。
参见“丁忧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左清道副率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支司水部属官,位郎中下。
见“征收课税使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