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,汉时东海中有投马国,其长官称弥弥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南至投马国,水行二十日,官曰弥弥,副曰弥弥那利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见“铸钱监”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四卫营”。
即丞相。《资治通鉴》晋咸安二年:“元相之重,储傅之尊。”参看“丞相”条。
官名。见“司刑寺”。
官名。鼓吹之乐,汉代有列于殿廷的,如黄门鼓吹,于享宴时使用;有列于卤簿之间的,如黄门前后部鼓吹,大驾出巡时使用;有赐给功臣的,如班超拜长史,假鼓吹麾幢;其余军中马上道路所奏,统称之为鼓吹。晋太常于太乐
①东晋初指北中郎将府。《世说新语·排调二十五》“郗司空拜北府”条引《南徐州记》: “旧徐州都督以东为称,晋氏南迁,徐州刺史加北中郎将,北府之号,自此起也。”后成为驻在京口 (今江苏镇江)、广陵(今江苏
见“勋武前锋五职”。
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。委任官低于特任、简任与荐任。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,分文官为九等,第六至第九等为委任官, 其任免和叙等,均由所属长官执行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委任官由直辖长官迳行委任,如各部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