皇木厂监督
官名。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。掌厂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满、汉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,一年一更代。于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。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,赴工部报递批文,工部派人会同木厂监督验收,交运木仓存储。
官名。清代设此官,属工部,管理张家湾水次所运到之木材,任期二年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:“其皇木厂,琉璃窑,木仓、军需局、官车处、惜薪厂,冰窖、綵紬库,满汉监督俱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。掌厂事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设,满、汉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,一年一更代。于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。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,赴工部报递批文,工部派人会同木厂监督验收,交运木仓存储。
官名。清代设此官,属工部,管理张家湾水次所运到之木材,任期二年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:“其皇木厂,琉璃窑,木仓、军需局、官车处、惜薪厂,冰窖、綵紬库,满汉监督俱各一人。”
官名。为魏晋与南朝尚书曹郎之一,“主军事刑狱”。见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夏官府属官,佐大司马卿、小司马上大夫掌府中事务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女真部落与军事组织称谓。金建国前,“猛安”为女真部落统军首长,“谋克”为氏族长。建国后,诸军由猛安、谋克逐级统领。初制三百户为一谋克,十谋克为一猛安。后来减少到二十五人为一谋克,四谋克为一猛安,一谋克
乡、镇公职人员。国民党政府设于乡、镇公所,掌理民政事项。下设干事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右神策军统兵长官,德宗贞元二年(786)改神策右厢为右神策军而置,二员,正三品,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,僖宗光启元年(885)以其为右神策诸都指挥使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北宋群牧司属官,以诸司使以上武臣充任。参见“群牧司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参谋总长,掌管战史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研究、保管、出版等工作。设局长一人, 中将级; 副局长一人,少将级。局内分设二处,处下设科。处长、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,科长为上校级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。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,分为东、西八作使。通常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
受分封的同姓皇族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(汉高祖)乃封弟交为楚王,爰都彭城,以强淮泗,为汉宗藩。”藩即屏卫之意。皇帝的同姓诸侯。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:“(汉高祖)封弟交为楚王,爰都彭城,以强淮泗,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