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起居注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起居令史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起居令史”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御史台左巡使、右巡使、监祭使、廊下使、监香使合称。北宋前期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北齐鸿胪寺统典寺署,有僧祗部丞。北周于春官府礼部下大夫之下置司寂上士,正三命;司寂中士,正二命。掌法门之政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由岭南广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,设使、副使等,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,掌战车屯卫兵,位低于将军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令轻车校尉居其中,又令中军北垒居高寝。”“其中”指高庙。《通典·职官十六·勋官》:“轻车将军,汉武帝置,以公孙贺为之。又有轻车校尉。”
官名。辽朝置,属北面官。大林牙院官员。在北面林牙下,右林牙上。相当南面翰林学士,掌文翰之事。官名。辽置,为大林牙院的佐官。见“大林牙院”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各种典试委员会中设置,员额若干人,协助典试委员主持考试事务。
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鞋匠,主制造靴鞋。
官署名。宋仁宗庆历七年(1047),置于北京(今河北大名)留守司,设管勾一人,以少卿充任。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属吏有令史、知班、驱使官、书吏各一人。
“提督学政”的简称官名。1、宋代太学的教育。《宋史·汪澥传》:“熙宁太学成,分录学政。”2、提督学政的简称。参看“提督学校”条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:“教授、学正、教谕,掌训迪学校生徒,课艺业
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