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圆明园之主管官。掌圆明园岁修工程、陈设器皿及属官迁除奖罚诸事。雍正元年(1723)设,无定员,由皇帝特简。
官名。明置,此官除总理粮储外,还常兼提督军务,兼巡抚。实为地方军政长官,总理军民之政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二·都察院》。
道的等级之一。北洋政府时期规定,符合下述情形之一者为二等道:一是辖县较多、财富较富或辖县虽少而繁剧的;二是边区而又形势重要的;三是地当冲要或境内辖有重要商埠的。
即东宫、太子宫。南朝梁刘孝威《和皇太子春林晚雨诗》:“明离信养德,能事毕春宫。”(见《艺文类聚二》)唐朝《王建诗五·送振武张尚书》:“迴天转地是将军,扶助春宫上五云。”
见“制置使”。
官署名。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,下设四科:第一科所掌为:本部所辖工程费用预算、结算及出入帐款事项;二、各地方土木工程之经费,其有应提款补助以及别项费用等之计算事项。第二科所掌为:一、道
散阶称号。①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从六品下武官。元沿置,改武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从五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略郎。②见“十武将军”。官名。元、
官名。主管朝会班秩、威仪。唐朝多以殿中侍御史充任,若全都出使在外,则以监察御史里行充,纠离班、语不肃者。五代沿之。宋真宗咸平六年(1003)三京留司御史台置一员,与令史分按院、管勾两班;又有入品知班三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袍”。
官名或官署名统称。汉朝、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、侍御史及尚书左、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监司项背相望,与同疾疢,见非不举,闻恶不察。”宋朝诸路转运使司、提点刑狱司、提举常平司有监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