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勋司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稽勋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福建船政长官。同治五年(1866)置。一人,特简。初为钦差大臣,正二品,光绪四年(1878)后,曾数次由地方巡抚、总督、将军等兼任,品秩不定。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与“库部郎”互称,为尚书省库部曹长官。唐朝置为兵部库部司长官,从五品上。高宗、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库大夫、司库郎中,寻各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初为五品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
官名。西魏置,为大丞相府属官。《周书·王勇传》:“及太祖为丞相,引为帐内直荡都督。”
官名。新莽地皇元年(后20)分大司马为前后左右中五员,分掌军政。更始政权亦分设左、右大司马。东汉初合为一员,旋罢。三国吴孙权赤乌九年(246) 复分置左、右,孙亮建兴(252—253)中合为一员。十六
官署名。北宋通进银台司置,掌接受中书、枢密院所下宣敕,登记后颁下,设发敕官三人,以中书沿堂五院通引官以下充任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承受中书省、枢密院下达的命令,登记后宣布于下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一·进奏院》。
也称相工,为待诏官之一,掌相面。《后汉书·皇后纪》:“又相者见后惊曰:此成汤之法也。”注:“相者,待诏相工苏大。”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孙小传》: “迁给事中,绾太仆曹”。
亦称“外兵参军事”,两晋南北朝诸公、军府僚属名。掌本府外兵曹事务,兼备参谋谘询。西晋末司马睿始置于丞相府,东晋南北朝沿置。其品位随府主地位高低不等,有以将军、太守兼领者。官名。北魏北齐皆置,大司马、大
官场用语。宋朝举人礼部试(即省试)合格,称过省。
武官名。汉武帝时以路博德为强弩校尉,领兵官,地位略低于将军。见《宋书·百官下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