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勋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简称稽勋司员外郎,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勋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汉员外郎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增至三人,宗室、满洲、汉各一人。乾隆九年(1744)皆定从五品。并分掌稽满、汉文职京官之俸禄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官名。简称稽勋司员外郎,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副长官。佐郎中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勋部员外郎设,一人,从五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汉员外郎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司官初不分曹,随长官所派。后增至三人,宗室、满洲、汉各一人。乾隆九年(1744)皆定从五品。并分掌稽满、汉文职京官之俸禄。宣统三年(1911)裁。
统帅所在的兵营,即后世所谓的“大本营”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张郃传》:“不如攻其本营,势必还,此为不救而自解也。”
官署名。宋朝置,为六房之一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于中书、门下、尚书三省内设。属中书省者主行计度营造;属门下省者主行尚书省工房所上之事; 属尚书省者掌工作之事,如营造、鼓铸、屯田、桥梁
即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。官名。唐宋皆置,实为宰相。唐代中书令和侍中是宰相,别的官员参掌,必加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简称“同平章事”,意思是与中书门下一样,同平章奏,共议国政。宋初沿用此制,后时设时废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玉器收藏,供各种礼仪使用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典瑞,中士二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一人,徒十人”,“掌玉瑞玉器之藏,辨其名物,与其用事,设其服饰”。郑玄注:“人执以
命妇封号。宋朝初年置,以封太皇太后、皇太后、皇后,宰相、使相、三师、三公、王、侍中、中书令之曾祖母、祖母、母。同知枢密院至枢密使、参知政事再经恩及再任者,其曾祖母、祖母、母亦得此封。外命妇名。《南齐书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学部。掌机要文移,审核图书、典籍、设郎中一人为主官。司内分设三科:机要科,掌理机要文书,撰拟紧要章奏及关涉全部事体的文件函电,并稽核京外学务官员功过、任用、升调及掌检定教员、聘用外籍
官名。掌管帑藏。《史记·平准书》:“(桑弘羊)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。”《汉书·平帝纪》:“置少府海丞、果丞各一人,大司农部丞十三人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统军机构。世祖至元十年 (1273) 四月,由西川统军司改立,置司于成都。置行院事、副使、佥院、同佥等职。十三年四月,以东川行院併入西川,合称东西川行枢密院,又称四川行枢密院。十五年九
官名。蒙古语,意为“督查者”,掌马驼草料供应分配,秩正三品。元武宗废。
即 “乙室巳国舅小翁帐常衮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