稽礼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(1390)于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断事司分置,每司设一人,正七品,分理军中刑狱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革。参见“五军断事司”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主官。额设二人。掌司事。
郡分职吏名。见“郡水曹”。
行政院直属机构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,因为战争期间对液体燃料(主要部分为汽油)需要管制,故在行政院中设立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,负责对汽油等的管理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孙策置,孙权曾行之。见《三国志·吴主传》。
清朝官员出身之一种。又称“杂途”。详“出身”。明清入仕途径之一。凡由荐举、捐纳、吏员入仕者,谓之异途。
官阶名。金朝置,为武散官从四品上,位在昭勇大将军下、定远大将军上。散官只有官阶,没有具体职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从四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从三品。
官名。清朝宗人府之属官。初设宗室二人,掌满文奏稿。雍正元年(1723),增汉主事二人,以进士出身者充任,掌汉文典籍。俱正六品。
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属御用监。掌造办丝窝虎眼等糖、栽松减煠等样一切甜食。设掌房内官一人,协同内官数十人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祖武德五年 (622) 改右领军卫将军。
官署名。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(1910)置。设正、副局长各一人,庶务、文牍、收支、编纂、译述、校对人员若干。三年,改属军咨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