缅甸馆
官署名。明、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官署名。明、清负责缅甸语言文字翻译的机构。永乐五年(1407)始置,设译字生、通事以掌其事。初隶翰林院,弘治七年(1494)改隶太常寺。清初沿置,隶翰林院。乾隆十三年(1748)省并入礼部。
官名。南宋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置,员三人,为临安府尹募职。九年废。
官名。清朝设河道总督,正二品,“掌治河渠,以时疏濬堤防,总其政令。”(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河道总督》)其下属官员有管河同知、通判、州同、州判等,分驻沿河各州县汛地。同知直属于河道,地位相当于知府。见《
官名,俸六百石,掌公主车马。见《汉官》、参看“公主家令”条。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武官名。属“骁骑营”,掌分辖营兵。参见“骁骑营”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军官。北皮室军长官。多以勋戚及亲信大臣任之。
清朝官缺之一。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。
官名。东魏置。为皇帝亲近侍卫。见《魏书·孝静纪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集曹长官,七品。常为“集曹行参军”省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宣政院的佐官,秩从二品,员额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