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司
官制用语,犹言“各个部门”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群司勉修职事。”
官制用语,犹言“各个部门”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群司勉修职事。”
见“龙飞榜”。
官名。汉朝于州郡及王国皆置文学,掌学校教育。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文学主事掾史,文学掾史。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七年(1074)置,属刑部,掌助理详复之事。在任满二年,通计历任成四考,有举主二人,许转合入京朝官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罢。
官名,即公府掾史属,三公府下属诸曹职吏统称。其中东、西曹掾比四百石,余掾比三百石,属比三百石。太尉、司徒、司空皆称公,其府称公府,府中设若干办事机构称曹,每曹的长官称掾,副职称史、属,下边还有办事官吏
官署名。元末朱元璋置,设少监、监丞,管理医药。吴元年(1367)改名“太医院”。官名。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,见《汉书·外戚传》。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果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果丞主果园。”
明清监生之一。指科举制度中,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。明朝景泰元年(1450)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。称民生、又称为俊秀。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,若京职则光禄寺、上林苑、或边远直省,被视为异途。
武臣无职事或寄禄者。隋朝置上柱国以下十一等散实官,六品以下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为散号官; 高祖开皇六年(586)又别置武骑以下八尉,正六品至从九品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皆罢,置建节以下等八尉,正六品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有内史中大夫一人,下大夫二人,上士四人,中士八人,下士十六人,掌王的爵禄废置杀生予夺八种权柄的法则,书写王的诏命,并保存其副本。北周春官府本置内史中大夫一人,正五命;副职为小内史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,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置。三十一年,改宫正司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复为府正司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