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宣统元年(1909)置。每混成协或未成镇的独立协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掌办本协军事司法及战时俘虏与占领地司法事宜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掌制作铠甲等,隶少府监,不久废除。
西周君主称美臣子功绩或臣子自诩政绩用语。《师望鼎铭》: “王用弗忘圣人之后,多蔑历锡休。”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乐器局”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属于国防部长,掌理有关国防工程的计划与运用。设司长(中将或同等官)、副司长(少将或同等官)各一人。司内分设计划、土地、军用工程、民用工程四组,组长为少将或同等官,组员为上尉至
太平天国后期在“王”下陆续增设的“六等爵”之一。由“安王”演变而成。1856年,杨韦事件后,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,天王洪秀全封其长兄洪仁发为安王,以挟制石达开。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,改为“天安”,始有
军事编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时以塞外降丁三千人组成,置为京军三大营之一。均为骑兵。司巡哨,以警卫京师,选勋臣二人为提督。景泰元年(1450)改立十团营。以原三营称老营,遂废。成化三年(146
见“宝章阁”。官名,宋理宗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,位在学士、直学士之下,掌更直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,参看“宝章阁学士”条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子率更寺,掌巡逻禁卫。设令、丞为长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