膳部侍郎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礼部膳部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膳部郎。
官名。隋朝尚书省礼部膳部司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为膳部郎。
官名。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改御伯下大夫置,为天官府纳言司次官,省称小纳言。员二人,佐纳言中大夫随侍于皇帝左右,正四命。武帝建德二年(573)省中大夫,遂为纳言司长官,宣帝即位后,复置中大夫,仍为
官署名。即“河南清吏司”。
皇帝的命令称诏制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命为制,令为诏。”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“权臣放纵,矫称诏制。”
亦作当“当塗”,指居要职执掌大权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当塗之人擅要事,则外内为之用矣。”后世多沿用。
京府尹之通称。南朝宋、齐、梁用以称丹阳尹,十六国北燕称昌黎尹。唐朝指东京、西京、北京等尹。宋朝用以称西京、南京、北京及开封府尹。明朝用以称顺天府、应天府尹。清指顺天府尹。官名。首都所在地区的行政长官。
官名。北魏、东魏、西魏置。多省称为大行台左丞。属大行台,职掌同尚书左丞。多由大行台郎中或大行台尚书右丞进任。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,一人,掌分司纠正省内,正四品下。高祖武德八年(625)罢。参见“大
管理苑圃的官吏。《国语·晋语九》:“主将适蝼,而麓不闻。”
官名。清末置,左右侍郎各一人,为农工商部副长官。见“农工商部”。
官名,辽朝置。辽朝的官员有北南之分。北院大王,初名迭剌部夷离堇。太宗会同元年(公元938年)改夷离堇为大王,其官府也随之改称北大王院,故北大王即北院大王,分掌部族军民之政,主兵马。知北大王事为北大王之
官名。自隋唐至清代鸦片战争前,历代均设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为国家行政之总汇,各部均以尚书为长官,合称六部尚书。太平天国前期于东、北、翼三王府亦置六部尚书处理政务。东王府综理全国政务,故东殿六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