船政大臣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福建船政事务。同治五年(公元1866年)十月始任命,以沈葆桢任此职。此后多以闽浙总督、福州将军兼任。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福建船政事务。同治五年(公元1866年)十月始任命,以沈葆桢任此职。此后多以闽浙总督、福州将军兼任。
官名。又称山东行省大都督、益都行省大都督。元世祖中统元年 (1260) 设,以李璮任之,总管山东地区军事。三年,李璮叛,以回鹘人撒吉思任大都督,监治李璮原部属,不久改为经略使。
女官名。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,四品。
官名。清末民政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改巡警部参议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人。掌参议厅,任一部谋议之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燕置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仇款)仕慕容为乌丸护军, 长水校尉。”参见“护军”。
官署名。①诸公、都督府僚属诸曹之一。东晋、南朝、北齐皆置。东晋、南朝宋设参军,南齐设行参军,北齐设兼行参军。② 尚书省度支尚书所领郎曹之一。北齐置,掌天下公私田宅租调等事,设郎中。③州刺史府僚属诸曹之
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。依照民国四年(公元1915年)九月三十日公布的《司法官考试令》和《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》的规定,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,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
官名。春秋时吴国置。吴王夫差时吴国军队分中军、左校、右校。左、右两校各设司马。右校司马为右校长官,掌军政。《越绝书·外传·吴王占梦》:“王孙骆为左校司马,太宰噽为右校司马。王从骑三千,旌旗羽盖,自处中
官名。西汉成帝时置,属尚书令,为四曹 (一说五曹) 尚书之一。其职掌说法不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 本注以为主郡国二千石事,刘昭注引蔡质《汉仪》则以为掌中都官水火、盗贼、辞讼等。《晋书 ·职官志》认为东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即“勒停”,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长秋少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