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事人
掌管或负责某事的小吏。《后汉书·杜根传》:“时和熹邓后临朝,权在外戚。根以安帝年长,宜亲政事,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。太后大怒,收执根等,令盛以缣囊,于殿上扑杀之。执法者以根知名,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,既而载出城外,根得苏。”
掌管或负责某事的小吏。《后汉书·杜根传》:“时和熹邓后临朝,权在外戚。根以安帝年长,宜亲政事,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。太后大怒,收执根等,令盛以缣囊,于殿上扑杀之。执法者以根知名,私语行事人使不加力,既而载出城外,根得苏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普通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优级师范、初级师范学堂、盲哑学堂、女子师范学堂之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学堂与地方行政、财政有关之一切事务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二人。
科举制度。周始定为取士之法,取士可以进而仕之意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,以告于王,而升诸司马,曰进士。”郑玄注: “进士,可进受爵禄也。”隋炀帝时始定为科目之名,亦用以称由此科目而取录
八旗官学名。汉军旗每旗设立一所,每佐领下各选一、二人入学,学习满文。特派参领八人掌稽察事务,清文教习十六人,弓箭教习无固定员额,掌教学生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,以言某官之罪,称合台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。二十四掌之一,属尚宫局,员二人,从九品。唐朝改正八品。为司言、典言之佐。协掌宣传启奏之事。宋、金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女官名。唐、金皆置,
官名。宋朝侍卫亲军马军司置一人,位在副都指挥使下。南宋时,定为从五品。每军亦置,位在军都指挥使下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 置。见“工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即门功曹书佐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郡长官佐吏,为功曹从事属员,主人事选用。三国蜀州府亦置,职同。晋朝后改为西曹书佐。不开府将军、太子二傅及郡皆置,为功曹史之佐。官名,汉置,为州的佐吏,位在功曹从事下
① 官署名。东汉桓帝延熹二年(159)置秘书监,掌图书秘记,属太常,后省。献帝建安十八年(213)曹操为魏公后,置秘书令、丞,典尚书奏事,权威最重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置中书令典尚书奏
医学教官名。明清设置,秩未入流,见“医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