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东汉光武帝分客曹置,与北主客曹分掌护驾及接待周边民族使节宾客事务,设尚书、郎,隶尚书台。三国魏置为郎曹,以郎为长官,隶客曹尚书。西晋沿置,东晋省。北魏复置,设郎。北齐省并主客曹。参见“主客曹”
官名。清朝盛京工部之长官。额设一人,满缺,秩正二品。总掌部务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全国经济委员会长官,见“全国经济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宫廷音乐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尚书省并入枢密院,设厅房主工部事,以主事长厅房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咸平四年(1001)置,以判磨勘司官兼掌。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,籍其名件而督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咸平四年(公元1001年)置,以都磨勘司兼掌,属三司。凡支收
参见“左右备身五职”。
官名。南宋置,见“临安府尹”。
官署名。即大理寺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大理寺。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大理寺为司刑寺, 以司刑寺卿与少卿为正副长官。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参见“
唐古特官。清设于前藏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一人,其职掌为管理草束。民国时期沿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