街官
官名。唐设此官,掌巡察街道。唐张籍《沙隄行呈裴相公》诗:“街官闾吏相传呼,当前十里惟空衢。”
官名。唐设此官,掌巡察街道。唐张籍《沙隄行呈裴相公》诗:“街官闾吏相传呼,当前十里惟空衢。”
官名。北魏置。游雅于宣武帝时曾任此职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清末所设之新式学堂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创办。置管理京师大学堂事务大臣一人,总教习一人。分诗、书、易、礼四堂及春、秋二堂。二十六年,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停办。二十八年复校,增设预备科 (政科、艺科)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《三国志·吕义传》:“(义)徙为汉中太守,兼领督农,供继军粮。”官名,三国蜀置,掌监督农业生产,征收粮食以供军用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吕乂传》:“徙为汉中太守,兼领督农,供继军粮。”
春秋战国时期称爵位在公、侯一级的诸侯君主。《左传·僖公九年》: “凡在丧,王曰小童,公侯曰子。”《荀子·王霸》: “官人失要则死,公侯失礼则幽。”
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官名统称。即集贤院学士、集贤殿学士、集贤殿大学士。唐玄宗开元十三年(725)始置集贤殿书院学士,以授宰相及其他侍从官。代宗大历(766—779)中,改为集贤殿学士,宰相带者则加“大”字。五代或为集贤殿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记事本末》卷二八记明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“赐宴温州何渊于廷,以招隐诗赐之。”
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主管官吏爵秩等级。《管子·五行》: “天子出令,命左、右士师,内御,总别列爵,论贤不肖士吏。”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六八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官名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(795)置,从六品下,武散官,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