贡院参详官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九年 (1076)始置,员四人,选学官、秘书省官充任。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。南宋置八人,一员差监察御史,其余以卿监、六部郎中充任。宁宗嘉泰(1201—1204)中改称“监试”,理宗绍定元年 (1228) 复旧名。
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熙宁九年(公元1076年)始置, 员额四人,以学官、秘书省官充任,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。南宋时增员额为八名,以卿监、六部郎中充任,其中一人必须为监察御史。嘉泰年间改称监试官, 绍定元年(公元1228年) 复称参详官。
官名。宋神宗熙宁九年 (1076)始置,员四人,选学官、秘书省官充任。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。南宋置八人,一员差监察御史,其余以卿监、六部郎中充任。宁宗嘉泰(1201—1204)中改称“监试”,理宗绍定元年 (1228) 复旧名。
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熙宁九年(公元1076年)始置, 员额四人,以学官、秘书省官充任,掌复查点检试卷官所定试卷等第。南宋时增员额为八名,以卿监、六部郎中充任,其中一人必须为监察御史。嘉泰年间改称监试官, 绍定元年(公元1228年) 复称参详官。
官名。清朝光禄寺主管官。乾隆十三年(1748)设,由皇帝特简,无常员。掌总理大内膳羞及祭祀朝会等大典礼预备筵席诸事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官名。清乾隆十三年(公元1748年)以后,特简满大臣一人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。掌理户籍警卫、消防、防疫、卫生、救灾及保护森林、渔业等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撤,改设民政科。
泛指中央及地方各衙门官员之额定人数。参见“官缺”。
官名。“牡”指公畜。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,正三命;典牡中士一人,正二命。掌养公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参见“典牝上士、中士”。
泛指在朝廷任职的大臣。《国语·晋语四》:“胥、籍、狐、箕、栾、郤、柏、先、羊舌、董、韩、寔掌近官。”韦昭注:“十一族,晋之旧姓,近官朝廷者。”泛指经常接近帝王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公府外职,而
僧官名。是汉语与梵语的合称。维即纲,那即梵语羯磨陀那的省称,意即寺院中管理僧务的知事僧,亦有意译为“悦众”者。佛教各寺院皆设,在上坐、寺主之下。见赞宁《大宋僧史略》卷中《杂任职员》。北魏、北齐置。诸州
官名。北宋真宗大中祥符九年(1016),皇帝亲行南郊大礼临时设置,以参知政事充任。
春秋时期大夫家之宰臣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(叔向)见宣子曰: “(訾祐)吾子之家老也。”杜预注:(家老),家臣、室老。”参见“家臣”。
官名。元奎章阁学士院置,员额二人,参掌文词、翰墨等事。
官名。即太乐令。即太乐令,详见“太乐令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