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官
朝廷对官员的一种恩典。即授予已故官员或现职官员的已故直系亲属如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父母、妻室的荣誉职衔。始于晋朝,历代沿之。参见“封赠”。
朝廷对官员的一种恩典。即授予已故官员或现职官员的已故直系亲属如曾祖父母、祖父母、父母、妻室的荣誉职衔。始于晋朝,历代沿之。参见“封赠”。
① 选官方式之一。相传起源于上古禅让之时。《尚书·舜典》:“虞舜侧微,尧闻之聪明,将使嗣位,历试诸难。”孔颖达疏: 试,“试以治民之难事”。后世用为选官之法。《诗经·小雅·大东》:“私人之子,百僚是试
①官署名。唐朝司农寺置,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掌植竹、苇,供尚食局竹笋及宫中百司帘篚等。另有录事、监事、苇园匠等。②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六品下。官名。唐置,属司农寺,掌植竹、苇,
官名。即珍羞丞。
官名。秦置。掌监察一郡政务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分天下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官名,秦置,掌监郡内政务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(秦)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注:“《汉书·百官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国舅司”。
见“十武将军”。
官名。东晋元帝太兴元年(318)使员外散骑侍郎二人与散骑侍郎通员当值,故名。后增至四人,属散骑省。职同散骑侍郎,参平尚书奏事,兼掌侍从、讽谏,地位较高。南朝属集书省,宋以后地位渐低,常授衰老之士,多为
官名。元至元四年(公元1267年)置南东二木场,十七年(公元1280年)并为一场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受给营造宫殿材木。以提领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首都建设委员会的长官。见“首都建设委员会”。
官名。东汉置,佐军司马管理军务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: “其不置校尉部,但军司马一人。又有军假司马、假候,皆为副贰。”参见“军司马”。官名,汉置,也简称假司马。军司马加假字,有代理、试用的意思,为军司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