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士及第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上二等即称“进士及第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一甲赐进士及第。共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科举制度。进士科考第分五等,上二等即称“进士及第”。元、明、清诸朝规定,经殿试取录者共分三甲,第一甲赐进士及第。共三人,分别称状元、榜眼、探花。
官署名。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年(1651)改内官监仓设。以监督为主官。下设经承等吏员。贮藏岁入漕、白二粮,供给蒙古王公、喇嘛、来京蒙古人员、觉罗学教习、太监、匠役等人粮米,以及祭祀造酒用米及工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宣统二年 (1910) 改承政厅设。掌本部文牍收发、经费出入、各官功过并全部庶务,凡不隶他司及应会同各司办理事项皆归管理。辖秘书、典章、庶务、收支四科。设司长一人,掌司事,
孝弟即孝悌,古时“弟”“悌”通用。《汉书·惠帝纪》:“(四年)春正月,举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。”注:“师古曰:弟者,言能以顺道事其兄也。”按:在“孝悌”条释词中说“孝悌”为高后初置。本条中又说惠帝四年春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守城官吏。城上分段防守,每段称署,主管官员称署君子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戍者城及补城, 令姑 () 堵一岁,所城有坏者,县司空署君子将者,赀各一甲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织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织组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相传尧舜时置。掌农田耕种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舜曰: ‘弃,黎民始饥,汝后稷播时百谷’”;“弃主稷,百谷时茂。”农官名,即田正。田正为农官之长,掌播殖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九年》:“稷,田正也。
海关海事部与工务部都有华员班,均为海关低级职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、“工务部”。
官名。金置,见“花园”。
宋朝“纠察在京刑狱司”省称。
官名。西汉置。皇帝派遣监领北军之使者。《汉书·刘屈氂传》:“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。”官名。西汉置,掌监北军。《汉书·刘屈氂传》记任安曾任此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