选吏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指经长官选择任用的属吏。《汉书·隽不疑传》:“门下诸从事皆州郡选吏。”注:“师古曰:选州郡吏之最者乃得为从事。”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设总务长一人,由教授兼任,秉承校长旨令,主持全校总务事宜。
即“南洋通商大臣”。官名,为南洋通商大臣的简称。清咸丰十年置。先名为五口通商大臣,后南洋、北洋各置通商大臣,掌管中外交涉及海防关政。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督办税务大臣》:“自道光以来,海疆日闢,于是始置北
见“修政局”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
见“辟雍”。学官名。见“辟雍(2)”。
官名。明代锦衣卫所属有驯象所,主官为指挥使,领象奴以供朝会陈列、驾辇、驮宝之事。
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,吏部、仓部、兵部均设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见“将”。军官名。南宋时各屯驻大军下将一级编制中的统兵官之一,地位在正将、副将之下。
官名,三国魏始置五兵尚书,即中兵、外兵、骑兵、别兵、都兵。外兵尚书掌京畿以外的军队。晋分外兵为左外兵、右外兵。其后,宋、齐、梁、陈、北魏、北齐皆沿置。北齐左外兵掌河南与潼关巴东诸州丁帐及发召诸兵;右外
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网藐”,中书位之一。